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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啟者台鑒:

本人於12月15日9點39分接獲圖書館寄發通知信,當時的我不疑有他,以為借閱之影片以可領取,故於下午2點左右至圖書館三樓視聽區作詢問動作。當時視聽區負責人--陳小姐迅速查詢但仍無所獲,而我便將網路信箱開啟以示證明,赫然發現此信為「即將到期通知書」,當下的我真是震驚莫名,沒收到領取信就罷了,但我並未借閱此光碟,且未預約2.3.4集,為何出現我的名字,讓我心中充滿疑惑和震撼!

當下我立即和陳小姐反應,並強調我並未借閱此書,為何出現我的名字、會不會系統發生什麼問題之疑惑。(因數天前我到圖書館借書時,曾在視窗上跳出「痞子英雄預約通知」的視窗,當時問櫃台小姐這是否代表我可領書?而他作查詢二樓架上已放之待借書籍後,告訴我書還沒還回來,要我再等等,也幫我查詢個人預約資料明細,著實仍有四件資料仍在預約中,分別是崖上的波妞、心中的小星星、為愛朗讀和痞子英雄,而痞子英雄則為第一順位,故我在聽從解釋後便離開。)

所以,當我將如此問題提出,陳小姐也相當迅速為我處理,聯絡當晚可能幫我作查詢動作的人員,並查詢電腦資料但卻沒有一個結論。而我便要求調閱監視錄影器以得知究竟是誰所借走,但小姐在起身後又返回櫃台,說調出來也沒有用,因為攝影機架設的地點看不到櫃台,根本無從得知是誰借的。

詳細查閱電腦圖書借閱紀錄後,從借閱人排序下找出2.3.4集分別在12月9日及10日歸還,因圖書有3天的空檔期可待預約者領取,故推論12月11日必定是最後期限,會寄出通知信告訴讀者可借書。但如同先前所提到,我只有預約第一集,為何2.3.4集的借閱人變成我?領取信未收到,反倒先寄來到期信件,相當詭譎。圖書館規定每位讀者至多能預約5本書,而我已經預約4本,不可能比別人再多預約2本,預約人具有優先權,那麼,早在痞子英雄前我所預約的另三個影片都還在排序中,根本沒有多餘的空間預約痞片的其它集數,那麼在電腦系統上是否出現問題?

她告訴我:「過去我們也有發生過類似情形,有讀者在書籍即將到期之時便來櫃台反應未曾借閱此書,但隔幾天自己又找到書而作歸還動作等等。」試問,這樣的回應方法是否妥當,您,是在質疑或是隱射我也和前人相同做錯事而不認錯?如此子虛烏有的事情發生已經讓人感覺很不舒服,完全沒有回應到我想要得問題,您又以如此態度來對待一位無辜讀者,倘若事情發生在您自己身上,您該作何感想?

況且,當我仔細詢問痞片之2.3.4集是在什麼時間點借出,電腦系統上呈現日期是12月11日上午11點15分,當時的我正在急診工作,不可能在上班時間跑去圖書館借書。陳小姐卻說「在院內又不算是翹班,你說的話我仍覺質疑,不足為信。」請問,本院貴為醫學中心,裡頭的醫護人員各個不是兢兢業業為病患解決身體苦痛,而急診工作步調更是緊湊,豈能為了私事偷溜出門?中午有時間去餐廳吃飯就該心存感激。公務人員核心價值提到,我們應具有廉正、專業、效能、關懷四大素養,即使我是契約人員,但我仍將此視為圭臬,盡心服務群眾。當日全急診工作人員、病患、餐廳阿姨都是我的證人,假如調閱急診部攝影紀錄,或是餐廳用餐刷卡時間點亦是鐵錚錚的佐證,如此「翹班說」分明是對個人信譽之侮辱,對於敬業的榮總人無情的傷害!

故我再度要求館員作積極處理,並想得知館員之姓名以便後續處理之聯繫。但陳小姐說:「你就說要找視聽區的陳小姐就好啦,你想知道我的名字幹麼?我已經幫你查兩個小時,難道還不夠多嗎?如果你還要問什麼,很抱歉,我沒有辦法幫你處理。」您協助處理此事耽誤您的時間我很抱歉,也深懷感激,但同樣也花費了我兩小時,不是嗎?在處理事情的過程中,您不斷以高分貝的音量大聲直呼「邱欣瑜、邱欣瑜」,難道您不知道在圖書館內請小聲交談、不可喧嘩之禮節,何況是涉及個人隱私,如此服務素養與品質讓人生懼。

之後,館員們告訴我先返家休息,靜待12月18日影片到期日,看屆時是否有人作歸還動作,才能證明是系統問題還是我個人的原因,若是當天沒有人歸還而逾期違規,再提出我的不在場證明,罰金也不會算在我身上,如果先把違規預約的紀錄從我這邊消除,就無法查出究竟是誰借走了東西。這聽起來似乎合情合理,但卻消極異常,當你已經有明確的證據證明自己的無辜,為何還要蒙受平白之冤?我為自己辯駁,提出各個疑點與佐證證明清白,為何仍不被信任?平時讓我感到最放鬆可親的圖書館,霎時變成冷冰冰的牢房,心都涼了一半……

所以我在沉思已久後,決定寫下這令人心痛的聲明書,不僅是提出我個人訴說證據,更因此事件的發生,讓我察覺身為卓越醫院的榮總仍有其改進之處,希望從我所感受之不舒服經驗來找出有什麼是需要改善的地方,讓環境變得兼具人性與專業!


以下幾點是我感到圖書館有所疑惑之處:

一、 系統:
1. 圖書館預約書管理辦法:為何我只預約第一集,但卻顯示我有借出2.3.4集,難道在系列套書部份,假若我預約其中一本,其他叢書也會附加進去?
2. 圖書館預約書管理辦法:至個人館藏預約看明細,痞子英雄的位置排序為「1」,表示我是第一順位預約者,但仍是「預約者」,為何尚未輪到借閱的人,電腦排序上仍為等候的人可以借到書?
3. 攝影機設置在高牆上,請問是要紀錄什麼東西?當爭議發生時,最簡單無奇的器材卻無法發揮其功效,真不知道攝影機架在上頭是用來作什麼?
4. 預約通知信:自我預約痞子英雄到現在,從未收到預約通知信告知可領取資料,請問電腦系統是否會自動發出訊息提醒讀者,若無,那麼寄出你未預約、未借閱之即將到期通知信豈不是相當可笑的事情?

二、 人員:
1. 服務素質:個人隱私與尊重、圖書館應遵守之常識再教育。
2. 是否遵守雙重核對:圖書館借閱條規規定,借書需持本人識別證親自辦理,還書才可由他人代還。當時的時間點我在急診上班,且工作時必定配戴識別證,所以我在該時間點去借書是絕無可能之事;倘若當下有人在該時間點借出,因為系統錯誤造成借閱人之條碼紀錄為我的名字,那麼,在執行借閱圖書的館員是否有核對識別證、電腦借閱單和借閱人之姓名?

以上,是我目前想到的訴求,希望館方能積極處理此事件,也請提出明確的證據佐證,畢竟電腦是我們所使用的工具器材,程式網路亦可能有出錯之時,過於依賴相信系統,或許會造成另一種災難發生,如同千禧年事件造成民眾恐慌。
古人說,盡信書不如無書,當異於常人之事件發生後,聰明人會反思檢討,察覺自己是否有錯誤遺漏將之改進,社會才會進步,人才有其靈長智慧,否則,沒有道德和智慧、沒有批判進取的能力,人與動物又有和差異呢?

倘若我有錯,請找出真相並告訴我,如此一來,我才能及早就醫,發現自己是否罹患失智、短暫記憶喪失、幻聽妄想、異空間分身術之奇能異事,早期發現早期治療,我會非常感激您的!如有冒犯之處敬請見諒,我只不過是將在12月15日當日發生的事情盡我所能鉅細靡遺的記錄下來,並提出我的疑惑。錯誤的發生代表系統上有所疏失,並非個人獨自便可造就,而是像骨牌效應般小失誤連串出現而造成大傷害,希望透過根本原因分析,能讓我們察覺原因,冀望能得到正向的回應,彼此互相學習成長,謝謝。




急診部契約護理 邱欣瑜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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